您还在找人代持股权吗? 最新的受益所有权报告义务会对您有影响
《2016年公司法》(“CA 2016”)的最新修订规定,凡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CCM”)注册的公司,必须识别、获取并维护其受益所有权信息。 根据CCM发布的《公司受益所有权报告框架指南》(“指南”),以下自然人应被视为公司的受益所有人(“BO”): 受益所有权报告义务对您有何影响? 不遵守的后果 根据CA 2016第60B(6)条,未能履行报告义务将构成犯罪。 如果公司及其每一位高管被判有罪,将面临最高RM20,000的罚款。 如果在定罪后仍未遵守规定,该实体将每天面临最高RM500的额外罚款,直到履行报告义务为止。 总结 鉴于上述情况,企业主现在应重新考虑公司的结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从商业角度来看,企业主还应考虑受益所有权报告框架是否会对其商业战略和计划构成障碍。 如果是障碍,企业主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建议,了解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或者是否需要对公司结构进行重组。 —– 作者: Ashley Yeo 杨子颖, Partner合伙人E: ashley@yeoashley.com.my Andros Lim 林正奕, Partner合伙人E: andros@yeoashley.com.my Ku Nuo Qi 瞿诺琦, Pupil实习律师E: nuoqi.ku@yeoashley.com.my —– 你好!Yeo Ashley & Partners杨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Bangsar South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全面的服务,以满足企业的复杂需求。 我们的专业领域包括为筹资和员工激励目的进行公司股权结构设计、资本市场、并购、合规管理、反贿赂和反腐败措施,以及其他与股权相关的事务,以确保流程高效且合规。 我们的专职团队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工具和指导,帮助他们在这些关键领域中顺利前行,使他们能够自信地专注于业务增长和成功。 —– 本文旨在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和/或不应被视为任何法律意见或专业建议。 如需更多信息,您可以联系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Bangsar South的 Yeo Ashley & Partners杨律师事务所。
